今年年中,據內政部統計,全台持有一間房屋者有800萬戶,持有兩間以上者共計257萬戶。內政部認定所有權分布尚屬均衡,無明顯囤房現象。雖不知道政府如何認定”囤房”標準,但對一般民眾來說(尤其是目前名下沒有任何一間房子的客層),倒是會有”資源都被少部分人佔有”的無奈感。
在第一線實際跟屋主們對話,持有兩間以上的屋主,若房貸負擔得起,即便房子空在那邊用不到,大部分人會選擇繼續扛、不會賣。換言之,一般若屋主會賣房子,(扣掉投資客不計)普遍不是要搬離到很遠的地方、無法再顧到房子了,不然就是需要透過賣舊家去彌補購買新家的資金缺口。
如果有能力,台灣人普遍還是喜歡持有多間房子的。你若問屋主:”房子空在那邊幹嘛不賣?”。屋主會回你:”因為我不知道賣掉後要把錢拿去什麼地方。既然房地產那麼穩,我持有成本有低,不如就先放著吧”。
本篇探討案件重點整理如下:
零釋出:大硯二十二間堂;大硯四十八章;大硯三十二品;大硯二宅;大硯俬見方;大硯九+1;惠友華爾道夫;惠友原見築;惠友紳;惠宇上澄;惠宇謙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