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房仲直白說] 預售屋不能重購退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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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些人在2020~2021年買了預售屋要自住。但如今對於房子的想法與當初購入時的時空背景有些不同(可能是工作地點的更換、或是家庭人口增加空間不敷使用),故想把當年購入(現在正興建中的)預售屋給賣掉。

殊不知,預售屋不符合重購退稅資格,客人整個覺得超級冤。當初也是因自住而買的,為什麼要硬生生吞高額的房地合一稅?(假如持有這期間房價漲了500萬,現在賣掉,持有滿兩年,就要被課500*35%=175萬的房地合一稅)。

因為預售屋不滿足:
1.設籍
2.居住事實

故不符合重購退稅部份條件。

這是購買預售屋需承擔的風險之一。其他可能發生的預售屋風險還包括:建商蓋到一半跑路、建商因缺工導致交屋遙遙無期、建商因不符合建築法規而被勒令停工、房貸政策的異動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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