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房仲直白說] 關於屋主自住(待售中)的房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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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是空屋,房子裡面沒住人,那麼對於房仲來說,帶看屋絕對是最直接且方便的(看屋時間彈性,不太會有配合上的問題)。

但有時總會遇到「屋主邊住邊賣」的情況,買賣雙方皆需建立基本的認知,免得對仲介產生不必要的期待與誤會

【於賣方】
買方時間改了又改,或約好了又取消」這是常有的事,甚至「時間到了,買方遲到個半小時才到或乾脆人間蒸發聯繫不上人」這也會遇到。

不要總是歸咎或猜測是房仲在做狀況。如果你對房仲那麼不信任,不妨你自己賣賣看房子,你就知道買方並沒有如你想像得有時間觀念

你也會遇到房仲帶客人來,結果客人只看了兩三分鐘就離開。你可能會想:「房仲是來亂的嗎?帶這種不成熟的客人來,浪費我的時間」。但對買方來說,到了現場立即發現房子沒有符合需求,當然就趕緊離開了,難不成還要為了顧及你的感受,在屋內多待個五分鐘嗎?

【於買方】
今天要進到屋主家,每個屋主都會有不同的要求(例如:需要提前好幾天約看屋、櫃子不要打開、進門要脫鞋、或是手套酒精鞋套快篩證明全副武裝等)。

不要又擺出一副「花錢我最大」的姿態,認為該由房仲及屋主來配合你。

此外,你也有可能會遇到「明明已經約好時間了,但看屋前一天,房子被買走了」的情況。

交易本來就是「先出先贏,價高者得」。你比較晚才能出來看屋,別人能提早決定,當然別人就比較有優勢。但我卻曾遇到買方跟我說:「你都跟我約時間看屋了,你怎麼能讓房子被別人訂走」等奇葩言語


每個人的成長環境與背景都不同,所以當遇到事情時,很容易用「本位」的主觀意識來思考。尤其房地產涉及金額龐大,大家的自我保護意識又更深了。

殊不知,這個社會如果要前進,就需要更多的同理對方、信任對方,才能夠把一件事完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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