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房仲直白說] 這是發生在2020年的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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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,我成交一間轉手換約的預售屋。屋主兩年前(2018年)買2000萬,2020年房價開始起漲,最後以2300萬成交。

「兩年,價差300萬」,幾乎是不少人2~6年的薪水了(等於2~6年的薪水,不吃不喝,直接上繳價差)。對於這樣的價差,當時很多人是沒辦法接受的。甚至屋主或住戶自己,也不見得有把握

我印象很深刻,買方當年跟我下斡旋及至簽約,前後問了我兩三次:「品揚,依你的專業,這價格會不會太高?以後還賣得掉嗎?」

當時我是這麼回答:
「我不確定這價格以後還會不會有漲幅空間。但我知道的是,您對於建案的挑選有一定的標準與眼光,能入您眼的房子不多。現在好不容易,出現了一間令您嚮往的房子,樓層跟棟別也是社區的上等貨。真的可以把握這得來不易的機會」。

接著我補充道:
「若您購買這間房子,是為了投資、賺取價差,老實說,您可能還會有其他更穩妥的標的選擇;但若您是自住、能力也可負荷,那麼推坑您入手一間好房子,我責無旁貸」。語畢。顧客的不安感有稍微降低。

現在是2023年,該屋現在房價行情保底3300萬,絕對沒問題。之後跟該顧客也一直有在聯繫,顧客很開心當初自己有果敢地買下那間房子。


兩年被前手賺300萬,持有三年後,帳面損益多了1000萬+,我想這是任誰都始料未及的。

不過,這都是後話了。當初是為自住目的而買,有賺就當作是意外的收穫,沒賺至少也達到自住的目的了

倘若當初買房子,你是既要自住又要投資,那很多時候你是買不下手的。自住投資是兩種不同的思維,但很多人卻往往看不清、都想要穩的,一來一回,也錯失不少機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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