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房仲直白說] 自住客賣屋在想什麼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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買方常把以下情況視為是投資客的房子:
1.持有時間過短就出售
2.完全沒住過的房子
3.或,裝潢很廉價的房子

實務上,價格最不好談的往往是自住客的房子

【理由1】
自住客往往對於房子帶有感情。

他會覺得當初買這間可是歷經千挑萬選才決定的,自己的好眼光理應反應在售價上(若成交價不好看,豈不是間接否定自己當初的好眼光?)。甚至還會認為當初在房子裝潢上花了很多心思,看不到的地方處處都是細節,也因為設計得很棒,所以可以替接手的人省下裝潢費,唯有懂欣賞的人才了解房子其價值。

但這樣就慘了!當把情感放入時,就難以理性角度「資金週轉率、時間成本、投報」來思考售屋。

這也是為什麼當買方以「每放一個月,利息管理費會如何侵蝕獲利」為由,予以力勸屋主割愛時,屋主會不為所動的原因。因為兩者的切入點根本不在同個思維上。

【理由2】
自住客的思維不夠全面、不夠宏觀,常選擇性忽略自身房子的劣勢條件

例如:社區屋齡15年,鄰居兩個月前剛成交50萬。隔壁新建案推出每坪70萬,屋主就說那他也要賣70萬。理由是,他覺得他社區的位置比較好、或建商比較高級、或社區管委會很強大、或好鄰居難尋、或房子的好格局絕版了…。總之,屋齡的條件差異對他而言,絲毫不會折損房價。

【理由3】
自住客常把居住時歷經的福份(例如:官途高升、財運亨通、喜獲麟兒、書香門第、健康無恙等)視為一項重大的傳承,並認為接手的人可謂有福之人!

不論是傳承還是有福,這都很難去以理性邏輯去推估合理房價。


綜合以上,這也是為什麼很多人常說屋主賣屋猶如吃了「無敵星星」般,不論正著想、倒著想,皆是「我家不一樣」。

也許旁人會覺得很瞎,但我覺得也用不著急著反對,這只有當自己成為了屋主、要賣屋時才能體會。畢竟「換了位置,換了腦袋」的人很多,房地產交易充份展現了人性的雙標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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