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定義何謂炒房之前,以下我們先看個例子:
【案例一】:
有一人,以1000萬購入一間房子,持有一年後,把該屋以1500萬賣掉。
另一人,以1000萬購入一間房子,持有一年後,看到另一間更喜歡的房子,於是把一年前購入的房子,以1500萬賣掉。
試問:以上二人,誰在炒房?
【案例二】:
有一人,以1000萬購入一間房子,持有10年,但都未曾居住該屋,行情1500萬,最後願只以1400萬賣掉。
另一人,以1000萬購入一間房子,持有1年,並有居住過,行情1500萬,他要賣2000萬。
試問:以上二人,誰在炒房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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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【案例一】我們觀察:雖然兩人(買入及賣出的價格)結果都是一樣的,但後者因為要再另購其他房子、需要資金,故看起來後者(短期價差)好似比較令人接受。
由【案例二】我們觀察:雖然前者願比行情價還低就賣掉,但因為持有10年皆未住,故容易被人解讀是投資行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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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第一線觀察:大眾常以「有沒有住」及「持有時間長短」來判斷屋主是不是投資行為。
不過其實這沒太大意義,畢竟出售的原因只是個說法,你認為是(投資行為)就是,你認為不是(投資行為)就不是。
然後政府其實也針對「持有時間長短」與「是否居住」,擬制了相關的課稅準則,也就是「房地合一稅」。所以,買方倒不需要用有色眼光去揣測屋主是不是投資,因為屋主已在稅務上付出代價。
最後,比起意識上的認定,你應該更要把焦點放在「多少錢屋主願意賣給你吧」。我沒有鼓勵投資行為,但就實務經驗,有時自住戶比投資戶價格更硬、更難談。屋主會對房子有情感上的心裡掙扎,但投資客往往只在意投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