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房仲直白說] 什麼叫作「交易的緣分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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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會把它解讀為:
在你想要買的時候,剛好有屋主願意賣給你;
而在你想要賣的時候,剛好有買方願意承接。

這段話可能有講跟沒講一樣。但在第一線實在遇過太多

1.買方指定想買XX社區,但當XX社區好不容易有釋出的時候,買方已買到其他房子(或資金已挪至其他用途)了。

2.屋主開賣第一個禮拜,就已有買方出到了不錯的價格。但屋主想說再等等看。等了幾個月,後面來看的買方,價格不但沒有更好,甚至東嫌西嫌。正當屋主回頭想賣給當初出好價的買方時,買方已經沒fu了。

3.買方覺得A房子條件還行,但想再多比較BCD房子,逛了一圈後,發現還是A房子比較好。回頭要談A房子時,A房子已成交。

錯過了,就如同過站的火車,一去不回頭

不過,雖然說買賣講求的是緣份,但也不可能“自己連爭取都不去爭取,就認為它會自動成交。然後沒成交,就說是緣份不足”。

緣份是建立在盡力之餘才會存在的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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