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房仲直白說] 為什麼屋主不願輕易降開價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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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房子,社區行情約莫是1500萬。屋主心理底價是1800萬,但考量台灣人買房子愛殺價的習性,故廣告以1998萬作為開價。

賣了一陣子,房子沒賣掉,於是屋主逐漸認清現實,願意把心理底價降至1600萬。但開價卻沒打算調整、依然維持1998萬。為什麼?

1.因為屋主仍對於賣到好價抱持一絲希望

若開價沒降,賣到1800萬或1900萬都還是有機會的。但如果今天開價直接降到1798萬,那麼1798萬以上的數字,往後連想都不用想了。因為買方絕對是開價(1798萬)往下殺。

2.因為有時降價的動作,不僅沒有達到向買方釋出善意的效果,反而引起買方的幸災樂禍(如:屋主是不是急了?早就知道當初那價格賣不掉,現在這不是就降價了?)。

3.因為擔心買方會砍價砍過頭

要知道:有些買方,才不管你開價合不合理,反正他認為要砍到一定的折數,才算是在買房子。換言之,若沒有砍到一定成數,買方會覺得自己被當盤仔了。


其實交易本身就是個心理戰,從最初訂價就開始了

若開太低,擔心被買方砍爆,失守自己的價格底線;若開太高,又擔心無形中喪失不少潛在買方。

有些賣方又常習慣「先以XXX萬去試,若反應不好,到時再降價」,但有時卻恐適得其反。所以,在最初訂價的時候就要想清楚,每個動作背後未來可能遭遇的風險

曾遇過買方說:「賣方價格一定要這樣來來回回嗎?」。沒辦法,買方愛砍價的習性,導致賣方會有這樣的行為模式。同樣地,買方出價也不會一口價就結束,往往也會想說「能買低就買低,先XXX萬去談談看….」

所以,半斤八兩😆。就會造成一種情況:「有時賣方的價格開太高,買方連看屋都懶得看。而若買方出的價格太低,賣方也不曉得該從何談(降)起。雙方不在同個水平基礎上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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