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第一線跟買方及賣方交涉,常會聽到買方賣方說:「沒試過怎麼會知道?」。
【以屋主為例】:
社區行情50萬。即便看到鄰居(掛售65萬)賣了半年還沒賣掉,但屋主總還是想說比照鄰居的價格(掛售65萬)試試看。
屋主都覺得自己家不一樣,並認為鄰居之所以賣不掉,是因為「鄰居的樓層比自己還差、座向比自己差、屋況比自己差」,卻怎麼也不會覺得是「自己的社區價值不被市場認同」的問題。
如果市場認同,你的房子早就成交了。如果市場認同,買方也不會是選擇了對方。
【以買方為例】:
有一屋,社區行情50萬,屋主開價65萬。
買方出斡旋52萬,請仲介幫忙談。但因為價格差太多了,仲介不願收斡旋。買方說:「我已經出得很行情了,請屋主要認份、洞察局勢、ˇ懂得見好就好。反正你就先去談啦,你沒試過怎麼會知道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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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論市況好壞,買方賣方必然存在一定的價格認知落差。
市況好的時候:行情50萬,賣方覺得賣60萬合理,而買方認為至多52~55萬就很好價了。
市況差的時候:行情50萬,賣方覺得賣52~53萬合理,但買方卻認為50萬是天花板了、不願再出更高。
其實,一切還是回歸經驗值。
「房子賣超過半年的屋主」及「看超過100間房子的買方」,其成熟度一定會較高。畢竟自己的時間花下去,實際經歷過市場,才能培養出屬於自己的洞見。而在回首時,人往往會發現曾經的自己是多麼固執與天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