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房仲直白說] 如果可以,沒有屋主會想賤賣自己的房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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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個屋主都把自己的房子視為寶,認為:「附近XX建案都成交OO價格了,我家憑什麼沒辦法賣到那個價格?」。

然而,就一般人客觀的角度,你家社區就是因為條件有不足之處(如:屋齡舊、非精華地點、建商評等普通、社區管理不好、外傳有漏水疑慮等等),所以已經反映在價格上了啊!

但講這些,屋主聽不懂、或壓根不想正視。唯有實際參與市場後,屋主才懂得看清自己房子的價格水位到哪(注意:這邊說得是價格,而不是價值)。


以本篇附圖為例,同一間房子:

買方A,於107年10月,以1714萬購入
買方B,於109年12月,以1500萬購入
買方C,於110年10月,以1530萬購入

1.對於買方A來說,當初買1714萬。兩年後,最後(帳面上)賠掉214萬賣給了B。你若是A,你心理作何感想?A難道都不曾想要賣個1800萬、1900萬甚至2000萬嗎?A肯定會希望賣得更好價的啊!

但無奈市場不領情,而A又急需把資金贖回時,就只能認賠出場。

2.對於B來說,B購入的當下肯定是覺得賺到了,甚至認為未來不論怎麼賣,應該都立於不敗之地。但B過了一年後,最後卻只(帳面上)多個30萬出場。

難道B不曾想過要賣得更高價嗎?肯定是會想的,甚至109~110年房市大噴發,有房子的屋主都漲翻了,一定要跟著漲上去啊。但實際參與市場後,最後不僅連第一手的1714萬都賣不到,只得以1530萬出場。


總結:
成交,就是行情;若沒成交,一切就都是浮雲

不要把「價值」跟「價格」混淆一談了

「價值」是「實際居住使用者的評比分數」,會較為主觀。然而「價格」卻是市場的評比分數,也就是俗稱的「行情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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